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依据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县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且在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向我局申请换领有效期一年或五年的相应的二级资质。
2.企业在申请换领相应资质时,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承诺,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有意向换领有效期一年证书的企业,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便民中心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请资料,当场换证,逾期不予办理。
4.有意向直接换领有效期5年证书的企业,企业请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出换领申请,对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数量、社保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做出许可决定。
5.申请换领有效期一年证书的企业,在变更法人,申报合并、重组、分立业务,需按照省住建厅(豫建市〔2022〕276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6.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1.换领二级(乙级)资质证书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请5年资质延续需提交资料
1.资质延续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身份证、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6、注册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胶装成一册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