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因住建部证书系统调整,无法为换证企业核发电子证书,根据有关要求,我厅原计划于3月13日发布的第一批换证公告,延后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形式
建设工程企业通过二级、丙级、丁级换领为贰级、乙级的资质证书统一核发一年有效期的临时证书,证书编号为D2640XXXXX(临),证书形式为纸质证书。
二、变更事项
换领一年有效期的临时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可变更企业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企业法人、经营地址等信息,如营业执照与现资质证书信息不符或有变更需求的企业请先在原发证机关变更后再提交换证申请及注销申请。(3月1日-3月13日期间三级资质已注销企业请在3月22日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末提交的将不再予以变更,未注销企业请在原发证机关变更后再注销。)
三、证书领取
依据各市准送的注销名单生成证书,注销三个工作日后携带营业执照、企业公章(或盖章后的领取通知书)至我厅领现纸质资质证书,第一批换还公告在3月16日前发布,公告内企业可在公告发布后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斤二楼住建厅31号窗口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咨询电话:换证审核及证书领取0951-6982782:证书打印及公告发布0951-6982630证书变更及注销
银10951-5555621
石嘴山 0952-2688791
吴忠 0953-2029213
固原 0954-2688831
中卫0955-7068580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4日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