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住建部发布资质政策大调整文件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由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确认。
随后,住建部对资质申报软件升级系统完成更新,更新技术负责人、企业业绩等需要上传业绩核查函。
证明文件说明:根据建市规〔2023〕3号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的要求,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
下方为资质申报软件系统升级更新后画面:
建筑施工资质升级为例:
设计资质升级为例:
重组分立暂停
以上图片内资质类别自2024年1月1日起其企业申报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四库一平台无业绩将不予受理资质申报业务。
带业绩的一级建造师含金量大涨!
根据建市规〔2023〕3号文件要求,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四库一平台”上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这与2022版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趋势是相同的。
征求意见稿新增一条:“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此前技术负责人有职称就可以,现在必须得有证书和业绩了。
原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改为由建造师担任。征求意见稿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接下来,有良好业绩的建造师含金量将大涨。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