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0

  2月12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1、选定21个项目试点:


  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要求必须运用自动化监测、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4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工作;


  其余基坑工程应结合实际情况运用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3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有条件的可增加自动化监测手段。


  各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2月21日之后,按照“监测数据不落地”要求进行监测数据上传,直至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2、自2025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基坑工程将人脸识别列入日常监测工作要求。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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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5〕72号


  各有关单位:


  一、试点项目及范围


  本次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选定11个行政区域的21个项目(具体见附件)进行。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要求必须运用自动化监测、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4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工作;其余基坑工程应结合实际情况运用数字手簿、蓝牙通信及人脸识别等3种方式开展基坑监测,有条件的可增加自动化监测手段。





  二、参建各方职责


  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意义重大,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推进。建设单位应在监测经费方面予以支持;施工单位应在场地、环境、监测点保护等方面予以配合;监理单位应按时开展“监测数据不落地”巡视工作;监测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编制监测方案,做好监测人员培训入库,各类监测设备升级、采购及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


  三、试点时间安排


  各试点项目应按照上述要求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工作,监测单位应同步完成单位注册和项目、人员、设备的初始化工作。各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2月21日之后,按照“监测数据不落地”要求进行监测数据上传,直至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基坑工程将人脸识别列入日常监测工作要求。


  四、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监督机构应对试点项目加强指导,并做好试点工作的宣贯,相关技术单位做好技术支持,为本市全面推进“监测数据不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项目信息表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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