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业绩入库相关问题解答
为做好勘察设计行业业绩录入,包括补录、升级、完善、修正等工作,现就常见问题解决方法与流程梳理如下,供参考。
工作依据:《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1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412号)(以下简称41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352号)(以下简称352号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以下简称579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以下简称391号文)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问题答疑。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简称“部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省平台”、江苏省综合服务平台简称“政务网”。
一、房建市政类业绩信息初次录入如何操作?
相关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可在省平台的“合同归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待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省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和合同信息自动推送到部平台(参照1号文)。
二、房建市政类业绩在部平台无信息,如何进行补录?
1、部平台和省平台均无任何项目信息,但项目在我省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企业可以申请业绩补录,补录流程如下:
(1)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参照412号文附件6);
(2)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
(3)省厅对企业开通省平台补录端口;
(4)企业登录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模块,填报项目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5)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在省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后,一周内企业可在全国平台查看到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和施工图审查信息。
2、部平台无信息,省平台有信息的,企业可通过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完善)”模块办理,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一周内企业可在全国平台查看到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和施工图审查信息。
三、房建市政类业绩在部平台有信息,但信息不完整,如何进行完善?
1、部平台仅有项目的基本信息,但施工图审查、设计合同、业绩技术指标等环节信息或所有人员信息均未显示,可进行信息完善,具体流程如下:
(1)需完善施工图审查、设计合同环节信息的:企业可通过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完善)”模块办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一周内企业可在部平台查看到施工图审查、设计合同环节信息(参照412号文附件5);
(2)需完善业绩技术指标环节信息的:企业可通过省平台“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模块办理,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一周内企业可在部平台查看到业绩技术指标(参照352号文);
(3)需完善所有人员信息的:企业可通过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完善)”模块或 “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模块完善人员信息。
2、已竣工的项目,部平台有各个环节信息,但存在部分信息缺失或错误的,企业可以申请修正勘误,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参照412号文附件5);
(2)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
(3)省厅核实无误后,向住建部提出书面申请;
(4)住建部审核通过后进行修正勘误。
四、勘察、非房建市政类业绩的录入如何操作?
企业在省平台的“工程勘察和非建筑、市政工程信息补录(行业外工程)”模块录入项目信息,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在省平台审核确认后,一周内企业可在部平台查看到项目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参照412号文)。
五、勘察设计业绩的升级如何操作?
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需将施工图审查信息数据等级升为A或B级的:提供部平台中需升级的施工图审查信息截图及“详情”中相关企业、人员的主要图纸、2016年前项目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需将业绩技术指标数据等级升为A或B级,提供部平台中需升级的业绩技术指标环节数据截图;
需将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升为A或B级的:房建市政类项目可通过申请施工图审查信息数据等级升级实现;非房建市政类项目可通过申请业绩技术指标数据等级升级实现。
2、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向省厅提出书面业绩确认申请函和以上材料;
3、省厅审核无误后推送至部平台(参照579号文);
六、报省审批资质的业绩如何进入政务网?
企业在省平台进行业绩补录(勘察与非房建市政类)或合同归集(房建市政类)(参照352号文);
2、在省平台“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模块办理;
3、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业绩进入政务网。
七、勘察业绩如果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对于不需要经施工图审查的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专家论证意见或甲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作为佐证材料(参照412号文)。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