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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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宛建市〔2024〕5号)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按照抽取对象比例不超过10%的要求,本次随机抽取受检企业共计102家(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建筑企业各类资质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被核查企业需在8月20日前需将资料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相应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不合格。


建筑企业资质核查资料(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基本情况表)报送至:nyszjwjgk@163.com;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资料(附件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报送至:nyszjjzak@163.com。


(二)依据核查结果,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筑市场监管科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377-61165971


联系电话:0377-63583006


邮箱:nyszjwjgk@163.com


邮箱:nyszjjzak@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名单


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基本情况表


附件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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