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近日,有部分建设工程企业反映注册人员注册时间较长等问题,无法按时申请资质延续,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我省所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请相关企业尽快按照资质延续要求办理延续,逾期未办理延续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动作废。延续通过企业可自行下载和打印新的电子资质证书,无需换领纸质资质证书。
住建部已取消的工程监理资质还未申请换证的监理企业,请于9月30日前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系统”申请换证,逾期监理资质作废。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8日
2024-09-25